强夯工程出现以下几种情况:
(1)采石厂供应的碎石级配不准确,料源不稳定;料堆不同部位的碎石由于离析而粗细分布不均、影响了配比、外观及强度。
(2)消解石灰含水量过大、粉煤灰含水量受料源(池灰)及气候影响,灰堆与灰**含水量不一,都影响了混合料含水量和拌和的均匀性。
(3)拌和场混合料配合比控制不准,含水量变化对重量影响未正确估算;计量系统不准确或仅凭经验按体积比放料,甚至连续进料和出料,湿陷性黄土地基施工,使混合料配合比波动。
(4)混合料放到堆场时,由于落差太高造成离析;出厂又末翻拌,加剧了配合比变化。现场摊铺时,由于人工或机械原因造成粗细分离。
为了解决这个现象,也讨论出了很多预防措施:
(1)骨料级配必须满足设计要求,采购时应按规定采购,进料时进行抽检,符合要求后使用。
(2)拌和场应设堆料棚,棚四周要有排水设施,湿陷性黄土强夯处理,使粉煤灰内水分充分排走。消介石灰的含水量应控制在30%左右,呈粉状使用。
(3)混合料拌和场,必须配备计量斗,对各种原材料按规定的重量比计量;要求不高时也可按材料松容重折算成体积比,进行计量控制。每种原材料的数量应控制在其使用量的±5%误差范围内。当含水量变化时,要随时调整计量,或调整体积比保证进料比准确。
(4)混合料拌制时,拌和机应具备联锁装置,即进料门和出料门不能同时开启,湿陷性黄土处理,以防连续出料,湿陷性黄土,造成配合比失控。
(5)堆场混合料有离析时,在出厂前必须用装载机(铲车)进行翻堆,使堆料上下翻拌均匀。装车时铲斗不要过高,以免混合料离析。
(6)加强混合料配比抽检,凡**出质量标准范围,必须重新拌制,达到质量要求后才能出场。
强夯法的起源 强夯法的基本思想源于古代的夯实地基法,万里长城、唐长安大明宫等主要建筑基础均为夯筑,在近代,南斯拉夫、丹麦、苏联等国都试验过较重的锤,从较大的高度落下,以期达到在更大的深度内获得良好的加固效果。特别是罗马尼亚,从 20 世纪六十年代开始,应用夯锤重 5t~7t,落距5m~9m,加固深度可以达到 2m~4m 的重级落锤夯实法。这也可以认为是强夯法的起源。